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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余姚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政协第十三届余姚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8-08-10 访问次数: 字号:[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余姚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1日至1月23日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协主席陈长锋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余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副主席魏利民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余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市政协及其常委会在中共余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市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团结依靠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忠诚履职、为民履职、创新履职、务实履职,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常务委员会对2017年的工作回顾实事求是,对2018年的工作部署务实可行。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与会委员列席了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潘银浩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表示赞同。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中共余姚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打造“两区三城”,全力以赴补短板、强优势、创特色,实现了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建设的良好开局。《政府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全面客观地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清醒深刻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部署安排今年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是一个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报告。

  会议期间,委员们通过大会发言、小组讨论、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就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打造智造强市、实施人才战略、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品质、推进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重视。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了政协第十三届余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5名。

  会议指出,2018年是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市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市政协及其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确定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充分发挥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助推民生和协调关系、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作用,为加快打造“两区三城”贡献政协智慧力量,奋力谱写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的新时代篇章。

  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余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实现新时代政协事业新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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